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S238阜南许堂至王家坝段(淮河特大桥及接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阜阳-阜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键词: 文 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发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85878/202603-0012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S238**许堂至王家坝段(淮河特大桥及接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6]212
环****管理处2026-03-25 17:56:27
2026-03-25 17:56:27有效
暂无

****关于S238**许堂至王家坝段(淮河特大桥及接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6〕212号


**省王家坝淮****公司: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生态环境厅受理审批《S238**许堂至王家坝段(淮河特大桥及接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生态环境厅会商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本项目起于**省**市**县于集乡张楼子村,路线总体向西南布设,跨越蒙河、淮河后,终点位于**省**市**县往流镇朱大寺村。路线全长12.96公里,其中,**县境内里程约10.5公里,**县境内里程约2.46公里;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1座主线桥梁、全长约12681米,4座匝道桥梁、全长约2819米,设置1处互通式立交,2处平面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施工期设置1处沥青拌合站、3处混凝土拌合站、4处预制场、2处施工营地和1处桥梁预制件堆场等施工场地,1处弃土场及12.59公里施工便道、1.4公里施工栈桥等临时工程。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及拆迁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减少施工场地内砂石等物料露天堆存,临时堆料场、道路等产尘场所定期洒水、清扫;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规范建设运行预制场、拌合站,拌合设备全封闭并安装除尘、净化装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大宗物料运输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暂不具备条件的选用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二)加强区域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施工时序、工艺、工程布置,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或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迁徙,控制湿地鸟类越冬、迁徙期(11月至次年4月)的施工强度,避让橄榄蛏蚌繁殖期(2-5月),施工前对围堰区域橄榄蛏蚌进行排查、迁离;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后优先避让,必要时进行就地或迁地保护;规范建设、使用弃土场等大临工程,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单独剥离、堆存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沿线施工场地、临时便道进行生态恢复,优先选用本土植物进行绿化复绿,保护交界区域陆生、水生生物多样性。委托专业单位开展生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完善生态保护措施,并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三)全面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施工安排在枯水期实施,桥梁基础采取钢围堰施工,减少水体扰动;禁止在水域岸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废料堆放区、拌合站等临时工程,施工物料远离水体堆放,防止污染物冲刷污染水体。妥善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全部收集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设置截流沟、沉淀池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废水、泥浆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湿地或农田。加强施工期水质动态监测,重点防范对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污染影响,保障跨界水环境安全。

(四)强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时间,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工艺设备,控制运输车速和车辆鸣笛;临近噪声敏感点的工段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减振围挡等降噪措施,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禁止夜间施工,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运营前按《报告书》要求完成低噪声路面、永久性声屏障、限速管控等措施,落实减振设计要求,保障敏感点声环境、振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监测,预留噪声、振动治理费用,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弃土、桥梁钻渣、泥浆运至工程规划的弃土场处置,采取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措施;废油、油泥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跨省非法转移,确保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施工及运营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场所等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施工中规范作业,运营前对跨越蒙河、淮河等敏感水域的桥梁设置警示牌、防撞护栏、防撞墩、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等,运营后加强交通管理,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足量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跨省应急联动预案,若发生施工废水泄漏、扬尘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情况,两地第一时间协同处置。

三、加强环境管理

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工程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沿线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沿线规划控制,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预防、减轻噪声影响;根据噪声污染情况,配合开展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落实综合治理要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5MA8PYUGL5G)

****

2026年3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