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发改资〔2026〕31号
****改革局关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的《关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地址:**镇圩镇和江肇高速入口。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拆除修复混凝土路面3667平方米,修复广场砖645平方米,修复花岗岩地面263平方米,铺设仿古石地面734平方米,更换护栏162米,安装“街心公园”标志牌、花箱、休闲椅及安装电箱(变压器)铝板;福源路和春风路安装交通监控9套,修复4个公交站,停车位画标线、舞台地面及围墙喷漆修复、修复市政设施和雨水系统、**广告牌等;修剪绿化树963棵、灌木10565平方米,场地清杂2193平方米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97.42万元,其中**工程费257.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11万元(包含设计费6.17万元、监理费3.86万元、其他建设费用8.08万元)、预备费22.03万元。
四、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6年4月至2026年7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其****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文直办呈批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2026-40);****建设局 市财政局《关于第二批第三笔和第三批第二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分配方案的报告》(鹤住建〔2026〕4号);资金证明;******局《关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意见的复函》;初步设计方案、概算书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