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司、****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海岚居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海岚居项目位于前海**区**街道**路与**路交叉口,宗地号A103-0730。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0170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1002号),该宗地用地面积4686.55平方米,全部为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规定建筑面积23432平方米,****电站3500平方米、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1952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回收站6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5.0;建筑高度≤130米,且满足航空限**求;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25%;机动车泊位数170辆。
根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1002号),本宗地范围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允许分割转让,限整体转让,物业服务用房、住宅、变电站不得转让,其中住宅产权归深****公司、变****供电局有限公司。本宗地住宅为只租不售的人才房,垃圾****回收站****政府,建成后由****政府。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总平面图
1栋塔楼屋顶构架调整、增加光伏板表达;3栋变电站外墙造型及屋面轮廓调整;出地面汽车坡道顶盖造型及场地绿化范围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9日)
(二)公示地点:
1.**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市前海深港**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中心)
2.海岚居项目施工现场
3.****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4月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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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