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吉华街道G04309-0224和G04309-0227两宗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根据 《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 号)、《****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社区****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22〕2号)和《****国资局关于进****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的通知》(深龙国资〔2022〕33号) 等相关规定, **市**区吉华街道G04309-0224和G04309-0227两宗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深****公司民主决议,委托****(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欢迎竞投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市**区吉华街道G04309-0224和G04309-0227两宗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项目
集体企业(招商方): 深****公司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市龙****社区,东临甘李五路,南临凉帽山公园,西临凉帽山公园,北临甘李路。
(二)集体用地情况。本项目由招商方的两宗集体建设用地组成整体进行拆**置开发,总用地面积为14099.56平方米,包括G04309-0224(征地返还用地)土地面积为10999.91平方米,以及G04309-0227(非农建设用地)土地面积为3099.65平方米。
(三)规划条件。2023年7月24日,征地返还用地G04309-0224地块经******局**管理局审批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0313号),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10999.9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3.4,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其中住宅25604平方米、商业4702平方米、办公3794平方米、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1800平方米、公共厕所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
2023年4月23日,非农建设用地G04309-0227地块经******局**管理局审批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0278号),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3099.6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3.2,建筑面积9920平方米,其中住宅6815平方米、商业3075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0平方米。****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二、竞投人的资格要求:
(一)****公司具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证明材料:1.竞投人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公司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扫描件;2.****公司的开发资质参与竞投的,投标****公司盖章的资信授权文件,****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同意对竞投人在《**开发协议书》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向招商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竞投人须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开发阶段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且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格式自拟。)
(三)竞投人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证明材料:竞投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上半年度审计报告或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四****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即无严重违法失信和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2.竞投****管理局网站查询的体****公司之间股权关系的股东信息截图。)
备注:1.****公司是指其出资额占竞投人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竞投人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3.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竞投人公章。
三、公告期限
1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6日 00时00分 --- 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
四、谈判文件获取
1.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00时00分 --- 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
2.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trade.****.com)
3.****集团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系统用户手册:https://www.****.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571
4.集体企业电子标书查看工具安装包:https://www.****.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784
5.集体企业要素投标工具安装包https://www.****.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364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2.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5.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6.谈判时间:2026年04月17日10时00分
7.谈判地点: **市**区**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现场谈判,投标人须到现场参加)
六、本次招商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媒体: **公共**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竞投人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竞投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竞投人。
七、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如有)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投人应于公告期内缴纳****集团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应一律从竞投人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汇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四)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与招商方签订**开发协议后,可采用以下方式处理交易保证金,一是凭招商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交易集团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转账委托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方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商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方补齐差额。
2.未成交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集团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五)违约情形:
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商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集团造成损失的,竞投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23时59分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3.特别说明
本项目招商的行为是依照《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 号)、《****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社区****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22〕2号)和《****国资局关于进****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的通知》(深龙国资〔2022〕33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集体企业在项目公告及招标/谈判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集体企业保证本次公开招标/谈判的用地是指集体企业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集体企业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4.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成交人进行支付。成交人未按时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商方账户。
九、**收益及分配方式
**方须以物业回迁、货币补偿、资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与招商方进行**,招商方对**方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物业回迁:招商方在G04309-0224和G04309-0227地块项目获得的回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985平方米,其中首层回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992.5平方米;二层回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992.5平方米。物业补偿总价值为不低于129,512,500元。
(二)货币补偿:招商方获得现金不低于21,697,550元。
(三)资金支付:用于招商方持有的G04309-0225统建楼地块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由**方直接向负责统建楼项目的第三方单位支付,总开发建设资金不低于280,910,401元,据实结算。该统建楼项目地块规划建设面积如下:总建筑面积26350平方米,其中住宅25150平方米、商业8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
**方须确保招商方获得的**收益(即上述三项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32,120,451元,以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
十、交易方式
****集团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引进项目**方。
(一)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得分排名前3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投人只有2家,则推荐前2家)的竞投人作为候选**方,定标方式为“自定法”。
(二)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或20日(孰高原则)。
(三)定标最终决策权:股东代****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案中的定标规则直接确定**方。
****小组的组成和运作方式:****小组由评审专家和招商方代表组成,人数为7人。评审专家【5人】****集团从专家库中产生;招商方代表【2】人,优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股东代表中选取。谈判小组与响应方进行谈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候选**方并出具书面谈判报告,****委员会在推荐的候选**方范围内确定最终**方。
****委员会的组成:共5人,****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股东代表中选定。
****小组由3人组成,小组成员****管理委员****工作站纪检委员、招商方监事会成员组成,并邀请街道监管机构的代表列席。
(七)因质疑或投诉成立导致交易结果无效的,合格竞投人符合规定数量时,定标委员会可以从合格的候选**方中另行确定**方。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二)若项目意向**方成为**方的,其前期已交纳给招商方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及交易保证金500万元中的400万元划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剩余的100万元****集团不计息退还给意向**方。招商方收取完毕履约保证金后应向**方换开收据。
(三)若非意向**方成为**方的,****集团的500万元****集团划转给招商方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方应在签订《**开发协议》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支付给招商方。
(四)履约保证金于**方依约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回**置物业全部交付给招商方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回1000万元给**方,全部回迁物业办妥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回500万元给**方。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意向**方
本项目的意向**方为**市佳****公司,意向**方已协助招商方完成了本项目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的选址、规划研究等前期手续。
(二)前期服务费用
依据《龙****社区征地返还和非农建设用地项目资金投入审核报告》(深鑫鹏专审字[2025]064号),截至2025年9月6日,意向**方已投入前期费用为人民币17,169,761.57 元。
(三)若意向**方在本次招商中未被选定为本项目**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招商方自正式**方向意向**方支付前期费用及前期服务费用的20%的投资回报,并与招商方签订**开发协议、向招商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25天内,向意向**方无息退回**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
2.****集团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方须向意向**方无条件一次性支付前期服务费用17,169,761.57 元及前期服务费用的20%作为意向**方的投资回报。**方未按时支付该款项的,招商方将无条件终止**,不与**方签订《**开发协议》,**方已交纳的各项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方与招商方于2016年9月6日签订了《**协议书》,意向**方已按该协议约定支付了非农用地指标款810万元,该款项不属于项目前期服务费用。按照招商方与意向**方签订的退出协议,若意向**方成为正式**方的,则该810万元从其应支付的货币补偿款21,697,550元(具体以招商结果金额为准)中予以相应抵扣;若非意向**方成为正式**方的,招商方应当自收到**方支付的货币补偿款21,697,550元(具体以招商结果金额为准)后,向意向**方退还非农用地指标款810万元。
(四)本项目范围涉及东深供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拟调整为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生效前,仍按照二级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项目建设需符**源保护区相关政策,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方需每季度一次向招商方反馈水源保护区调整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深****公司
联 系 人: 谢先生
联系方式: 0755-****8999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
联系人:陈工、李工
联系方式:0755-****2919 0755-****4494
联系地址:**区**街道黄阁路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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