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丰润计算机有限公司(异地扩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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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075362F谭毅
游根平**省**市凤岗镇
**省**市凤岗镇东升工业二路7号之一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异地扩建)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凤岗镇 东升工业二路7号之一
经度:114.168252 纬度: 22.761513****环境局
2024-12-06
东环建〔2024〕4875号****
2025-09-299900
100****
914********075362F******公司
****1900MA4UJRQC26******公司
****1900MA4UJRQC262025-09-26
2025-09-292025-11-28
2026-02-102026-03-16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104cOI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异地扩建)建设项目****(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第一期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异地扩建)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凤岗镇东升工业二路7号之一(坐标:东经114°10’5.706”,北纬22°45’41.447”)。总投资11000万元,占地面积9126.25m2,建筑面积34965m2,主要从事键盘、鼠标、产品用电路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键盘76万件、鼠标380万件、产品用电路板836万块。****(异地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本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和验收,本项目第一期总投资9900万元,位于**省**市凤岗镇东升工业二路7号之一(坐标:东经114°10’5.706”,北纬22°45’41.447”),占地面积9126.25m2,建筑面积34965m2,主要从事键盘、鼠标、产品用电路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键盘68.4万个、鼠标342万个、产品用电路板752.4万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键盘、鼠标生产工艺:破碎、混料、烘料、注塑、修整、焊锡、润滑、组装、镭雕、包装出货 ; 产品用电路板生产工艺:上板、钢网清洗、刷锡膏、下板、贴片、回流焊、插件、波峰焊、补焊、绕线、固晶、封胶、烘烤、激光打标、测试。键盘、鼠标生产工艺:破碎、混料、烘料、注塑、修整、焊锡、润滑、组装、镭雕、包装出货 ; 产品用电路板生产工艺:上板、钢网清洗、刷锡膏、下板、贴片、回流焊、补焊、绕线、固晶、封胶、烘烤、激光打标、测试。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湿式磨削工序用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注塑、镭雕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激光打标、回流焊、波峰焊、刷锡膏、钢网清洗、封胶、烘烤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混料、破碎、干式磨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锡、补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一)本项目第一期已严格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本项目第一期已严格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注塑、镭雕工序已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激光打标、回流焊、刷锡膏、钢网清洗、封胶、烘烤工序已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锡、补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参照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本项目第一期已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第一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本项目第一期已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已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1、本项目湿式磨削工序暂未建设,不产生湿式磨削工序用水。 2、波峰焊、干式磨削工序暂未建设,不产生相关废气。 3、对照环评报告表,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有变动,变动如下:原环评报告表中注塑、镭雕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变更为注塑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镭雕工序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4)。变动后提高了废气治理效率,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本项目第一期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BOD5(吨/年) SS(吨/年) LAS(吨/年) 动植物油(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非甲烷总烃(吨/年) 锡及其化合物(吨/年)
0 1.458 1.458 0 0 1.458 1.458
0 2.916 2.916 0 0 2.916 2.916
0 0.4243 0.4243 0 0 0.424 0.424
0 0.0991 0.0991 0 0 0.099 0.099
0 0 0 0 0 0 0
0 1.7277 1.7277 0 0 1.728 1.728
0 0.8748 0.8748 0 0 0.875 0.875
0 0.2916 0.2916 0 0 0.292 0.292
0 0.2479 0.2479 0 0 0.248 0.248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0555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2121 0.2472 0 0 0.212 0.212 /
0 0 0.0029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已监测
2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镭雕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已监测
3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激光打标、回流焊、刷锡膏、钢网清洗、封胶、烘烤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取适当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企业采取适当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本项目第一期已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已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项目化学品仓库防范措施: 1)设置专门的化学仓库,并由专人管理,做好日常出入库登记。 2)化学品仓库常备吸毡、黄沙、木屑等物,常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腐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泄漏物料便于及时吸收清理。 3)卸料及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引起泄漏。 4)化学品仓库内原料应根据品种不同分类分处存放,严禁混合存放。 5)混凝土地面硬化,同时仓库门口设置10cm的墁坡。 (2)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 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3)项目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4)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3)火灾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影响的防范措施: 1)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项目危险废物仓防范措施: 1)项目危险废物、中转物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 2)危险废物、中转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 (5)项目雨水总排口的防范措施: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 2)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项目拟在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阀门,一旦厂区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则立刻关闭雨水排放口的阀门。 1、化学品仓库防范措施:1)本项目已设置了专门的化学仓库,并由专人管理,做好了日常出入库登记。2)化学品仓库已常备吸毡、黄沙、木屑等物,常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腐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泄漏物料便于及时吸收清理。3)卸料及搬运时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引起泄漏。4)化学品仓库内原料已根据品种不同分类分处存放,不混合存放。5)混凝土地面硬化,仓库门口已设置10cm的墁坡。 2、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1)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已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已按正规要求安装;2)已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3)本项目活性炭已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4)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立即停止生产。 3、火灾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影响的防范措施:本项目已在仓库、车间设置了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危险废物仓防范措施:1)本项目危险废物、中转物定期更换后不露天存放,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2)危险废物、中转物临时堆放场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 5、雨水总排口的防范措施: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2)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3)已在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阀门,一旦厂区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则立刻关闭雨水排放口的阀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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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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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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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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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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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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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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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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