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十二路(建设西路至天康大道)道排工程、驰宇东路(S204至经十二路)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高新区经十二路(建设西路至天康大道)道排工程、驰宇东路(S204至经十二路)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新区经十二路(建设西路至天康大道)道排工程、驰宇东路(S204至经十二路)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2026年3月24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41766.00元
评审得分:99.83分
质量: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监理规范和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总监理工程师:赵大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2875)
第二中标候选人:**国汉****公司
投标报价:141000.00元
评审得分:99.56分
质量: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监理规范和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总监理工程师:杨飞(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0665)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诚信****公司
投标报价:140755.00元
评审得分:99.47分
质量: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监理规范和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总监理工程师: 陈金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6754)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0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集团****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千秋大道818号508室
联系电话:吴章辉186****0072。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