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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掺混肥料和10万吨水溶肥料建设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掺混肥料和10万吨水溶肥料建设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为止
联系人:张总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