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是根据《****集团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成铁企法〔2025〕145号)要求实施,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完成审批程序,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外包,包件工作量以甲方实际需要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提供财、税方面的风险防控建议;
(3)提供直聘、派遣、外包等多种用工形式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建议;
(4)提供知识产权、信息**、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建议措施;
(5****公司合同管理,为公司的每一份对外合同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026年预计全年合同数量为1000份);
(6)履行风险监控,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预期违约行为进行提示、函告,对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
(7)配合开展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
(8)提供行政、商事法律信息以及与行业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信息,为公司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享受充分的法定权利提供法律帮助;
(9)为公司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协助公司做好涉外(老中铁路等)法律风险防控;
(10****公司做好债权清收、出具送达法律意见、律师函、告知函等法律文书;
(11****公司参与重要经营项目背调、尽调,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起草、审查;
(12)对公司涉诉案件提供指导和帮助;
(13)提供不少于两次法律知识培训及讲座并协助开展普法教育;
(14)负责制定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格式文书,如授权委托、传真函件、会谈纪要、备忘录等;
(15)配合开展其他法律相关综合行政事务工作;
(16)主****公司坐班二次,每次不低于4小时;
(17)其他临时性法律事务。
服务周期:1年。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1 资质要求:
3.1.1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公司外聘律师备选库中。
3.1.1.1.成立五年以****机关年度检查考核(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在**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该常****事务所分所的,需以分所名义参加谈判,该分所也需满足本公告第三点所有资格要求)。
3.1.1.2.谈判期间在职执业律师不少于50人(须提供律师名册,包括姓名、执业证号、执业年限相关信息)。
3.1.1.3.****公司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入库****集团公司律师群的截图)。
3.1.1.4.规范管理,信誉良好,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提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址:credit.****.cn,完整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需清晰可见)。
3.1.2 对主办律师能力要求如下:
3.1.2.1须为本机构执业律师,执业15年以上,****机关年检注册,须提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
3.1.2.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
熟悉铁路相关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主办律师具有办理铁路行业纠纷的丰富经验,主办律师近3年(2023年3月至今)代理铁路纠纷案件讼争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少于2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判决书)
3.1.2.3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财务要求:报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税率为6%)(须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复印件并写明增值税税率)。报价人须在资格审查资****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报价资格)。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有不少于2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3.4.1 本项目不接****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报价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3.4.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 其他要求:
3.5.1报价人在担任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向采购人的非铁路内部单位**向对方提供提供任何形式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草拟审核等),不得利用****服务所获取的非公开信息,为前述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严格恪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确保招标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报价人中标后,应与服务合同同步签订保密协议。违反本条款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记入不良**档案,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相关招标项目。
3.5.2采购人在本项目履行期间,如对报价人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或服务态度不满意,有权随时书面通知报价人解除本项目。项目解除后,采购人应向报价人支付相应服务费。
3.5.3日常合同、议题审核周期在工作日时不超过24小时,须书面承诺。
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转包、分包。
3.5.5.律师事务所应在**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5.6.本****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也不接受同一总****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的谈判文件均按无效参与处理。
3.5.7.本****事务所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不超过3家(含)。
4.1报价人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包件号)并联系宋女士、何女士(028-****9838,028-29835),以获取采购谈判文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6年3月25日23时59分起至2026年3月30日23时59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标书代写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人,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标书代写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4月7日8时50分至9时0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市**区王家塘街4号2楼会议室。被委托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与本项目授权委托书一致)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5.4报价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1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本项目定于2026年4月7日9时00分(**时间)开始谈判,地点为**省**市**区王家塘街4号2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王家塘街4号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9838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
供应商信息表
(加盖公章)
| 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邮寄地址 |
|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
| 包件号 |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 包件号 |
法律服务名称 |
法律服务范围及内容 |
税率 |
服务期 限 |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 01 |
******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本次采购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外包,包件工作量以甲方实际需要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提供财、税方面的风险防控建议; (3)提供直聘、派遣、外包等多种用工形式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建议; (4)提供知识产权、信息**、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建议措施; (5****公司合同管理,为公司的每一份对外合同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026年预计全年合同数量为1000份); (6)履行风险监控,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预期违约行为进行提示、函告,对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 (7)配合开展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 (8)提供行政、商事法律信息以及与行业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信息,为公司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享受充分的法定权利提供法律帮助; (9)为公司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协助公司做好涉外(老中铁路等)法律风险防控; (10****公司做好债权清收、出具送达法律意见、律师函、告知函等法律文书; (11****公司参与重要经营项目背调、尽调,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起草、审查; (12)对公司涉诉案件提供指导和帮助; (13)提供不少于两次法律知识培训及讲座并协助开展普法教育; (14)负责制定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格式文书,如授权委托、传真函件、会谈纪要、备忘录等; (15)配合开展其他法律相关综合行政事务工作; (16)主****公司坐班二次,每次不低于4小时; (17)其他临时性法律事务。 |
6% |
1年 |
年度合同最高限价9.5万元 |
无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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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