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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位于深沪镇华海村,项目总用地面积791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226)。现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方案工程规划、建设范围、建筑单体及经济技术质变均不变,仅对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池及二沉池等构筑物坐标进行调整。
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自2026年3月26日至4月5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办公地点:**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sina.com,联系电话:****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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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