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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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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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海滨街道罗东北街505号中国眼谷科创园(A区)1幢101室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08.91734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2593.27㎡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3-2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4-09 |
出租标的地址
| **区海滨街道罗东北街505号中国眼谷科创园(A区)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胡女士|联系电话:180****012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眼健康****公司,不动产登记证号:浙(2024)**市不动产权第****226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 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招租。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8.91734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108.91734万元,租金一次性支付,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标的装修期2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中心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工业生产,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等眼健康产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年租金的10%(取百位整数),在租赁协议终止,承租方腾空房屋并结清所有费用的情况下一次性不计息退还。 2.标的装修期2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中心指定账户。 3.标的移交: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相关价款后凭《成交价格单》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出租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的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7.承租方承租的房产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8.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30日内将工商、税务关系转移至承租房产。 9.承租方承诺接受以下入园达产要求: 10.自租赁之日起,承租方5年累计税收不低于250万元/亩(按租赁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折成1亩计算),且期间第1年亩均税收不少于年亩均税收50万元的30%即15万元,后续4年以15万元为基准,以后每年按年增长不低于20%逐年递增,即年亩均税收不少于18万元、21.6万元、25.92万元、31.1万元。年税收:指企业每年税费实际入库数。“实际入库数”包含13项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增值税实际入库数=增值税不含调库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含应调未调部分)。 11.承租方累计税收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违约金金额=约定亩均税收*亩数(按租赁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折成1亩计算)-租赁期间实际缴纳税收。 12.****园区****园区进行管理,****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13.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2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承租方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等眼健康产业。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45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7 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胡女士 |
电话 |
180****012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鹿****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6室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0321 |
| 手机 |
-- |
附件(6)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租赁+网络竞价).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