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8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8-****474
通讯地址:**省**市**大道847****环境局
邮 编:333000
| 项目名称 | ****功能性偶联剂及甲醇制氢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园区塔山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拟受理审批公示日期 | 2026年3月24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北区现有空置2-101车间;在南区预留空地**3-110车间;依托现有2-302罐区、2-305罐区,**3-201B罐区、3-201C罐区、3-201D罐区;**DA025、DA026排气筒。其他建设内容均依托已有设施,不需新增。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氯丙基甲基二乙氧基硅烷2000t/a、甲基三甲氧基硅烷4000t/a、甲基三乙氧基硅烷1000t/a、甲基丙基二甲氧基硅烷1000t/a、甲基丙基二乙氧基硅烷1000t/a、苯基三乙氧基硅烷2000t/a、硅酸甲酯1000t/a、二甲基二甲氧基硅烷1000t/a、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1000t/a,全部外售;氢气1500Nm3/h(1070t/a),全部自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甲醇制氢导热油炉废气、罐区废气等。工艺废气依托现有北区废气废液焚烧炉焚烧,焚烧尾气经“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盐酸吸收塔+洗涤塔”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3排气筒(35m)排放。甲醇制氢导热油炉废气通过**DA025排气筒(25m)排放。罐区废气经“一级水洗+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DA026排气筒(15m)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循环冷却水塔废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处理站经“调节池+沉淀池”预处理后,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TOC****处理厂接管标准,二噁英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3限值要求,****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和泵类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约75~85dB(A),采取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导热油、废包装袋与包装桶、焚烧炉炉渣与飞灰、精馏残液、污泥、废活性炭、未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桶、甲醇制氢废催化剂与废吸附剂、生活垃圾。其中废导热油、废包装袋与包装桶、焚烧炉炉渣与飞灰、精馏残液、污泥、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未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桶、甲醇制氢废催化剂与废吸附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及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要求,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综合潜势为IV。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氯丙基甲基二氯硅烷、乙醇、甲醇、甲基三氯硅烷、甲基丙基二氯硅烷、四氯化硅、二甲基二氯硅烷和苯基三氯硅烷、四氯化硅等均属于危险物质。项目主要风险源为生产区、仓库、储罐区、环保设施等。企业依托现有2个有效容积分别为2700m3(北区)、2200m3(南区)的事故应急池、2个有效容积分别为3500m3(北区)、3200m3(南区)的初期雨水池以及1个5400m3(南区)的初期雨水池,以上池体能满足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的容量需求,确保项目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 |
| 公众参与 情况 | 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线下张贴公示,公示均未收到自发形式的公众意见。 |
环评文件:****功能性偶联剂及甲醇制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公参说明:****功能性偶联剂及甲醇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删除说明:****功能性偶联剂及甲醇制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删除涉密信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