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村护岸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龙研水利****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村**右河段,主要建设任务为**格宾石笼护岸3.21公里。工程结构包括40厘米厚格宾石笼护砌及护脚,下设砂砾石垫层和无纺布,护脚宽度3至5米不等。项目总占地面积2.12公顷,土石方总量6.34万立方米。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了表土保护、临时苫盖、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总投资1455.68万元,旨在提升河道防洪能力,保护沿岸耕地及基础设施安全,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