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报来《****教育局关于****一中学**湖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教基〔2026〕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局已于2025年8月11****中学**湖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古发改审批〔2025〕72号),****中学**湖校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00101)。
现因项目规划调整,同意将原建设地址调整为:**县**街道**村、极乐村。
同意将原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为:项目总建筑面积186923.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7568.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55.01平方米。
项目计容建筑面积159094.2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3276.52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0192.72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8202.83平方米、看台建筑面积3388.25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14780.93平方米、教学楼建筑面积21088.93平方米、实验楼建筑面积7597.58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7792.46平方米、游泳馆建筑面积6204.04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8049.08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48268.07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52.8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7829.45平方米,其中:教学、实验楼架空层建筑面积5378.6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355.01平方米,架空活动、过道建筑面积5212.06平方米,屋面闷顶建筑面积7883.74平方米。项目容积率0.9,绿地率30%,建筑密度28.3%,提供机动车停车位39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100个。同时配备相应室外运动场地、绿化、道路、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
同意将原估算总投资调整为:项目估算总投资157691.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594.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016.81万元,基本预备费7430.55万元,建设期利息1650.00万元。
请项目建设单位接此批复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后续报批手续。本项目其他事项按原批复古发改审批〔2025〕7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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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