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节水中长期规划(2025—2035年)》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5层A区7106
中标(成交)金额:86000.00元
评审得分:62.3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市**区节水中长期规划(2025—2035年)》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节约用水条例》和《**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状况和上级节水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节水规划。****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要开展节水中长期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完成初稿编制,待**市节水中长期规划(2025-2035年)印发后,要保持与市级规划的协调性,应对照修改完善,并完成终稿。 服务标准:满足服务需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豪国际博览城,联系方式:高工187****366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宿****广场A座17楼
联系方式: 王主任177****8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豪国际博览城19栋316室
联系方式: 高工,187****3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187****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