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发改审批〔2021〕57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澴河老码头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审批澴河老码头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孝文旅文〔2021〕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21年4月30日以孝发改审批〔2021〕43号文批复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由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发生较大变更,你单位重新编制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并申请我委重新审批。我委委托****组织了专家评审,该公司出具了《**市澴河老码头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报告》(正太咨评〔2021〕9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市澴河老码头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办事处沿河社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澴河老码头遗址修缮约750平方米、****广场约1082平方米(含绿化)。主要内容为:文物本体修复、****广场及绿化、亮化工程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80.68万元,其中,工程费116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5.62万元,预备费109.68万元。****政府意见进行筹措。
请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孝发改审批〔2021〕43号文予以作废。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市澴河老码头遗址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项目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设 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我委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 ||||||||
**** 2021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