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发改审批〔2021〕7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公司汉丹铁路**下辛店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公司:
报来《****公司关于汉丹铁路**下辛店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改造工程的请示》(鄂电司孝供发展〔2021〕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电网安全隐患,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改善供电服务质量,同意****公司汉丹铁路**下辛店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架空线路起于****毛陈220****电站,止于汉丹铁路**下辛店110千伏牵引站,途径**区**乡、**县**乡和下辛店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11.35公里、利旧2公里,拆除110千伏架空线路5.5公里;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建设其他系统二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150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375.25万元,占总投资25%,****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见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汉丹铁路下辛店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架空线路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了情况说明。****规划局、****规划局出具了线路路径走向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项目单位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公司汉丹铁路**下辛店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我委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
****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