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交蓝国产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第(1)号补遗书
致各供应商:
根据中交蓝国产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和说明,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内容如下:
1.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套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sp.****.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或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修改为“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4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套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供应链管理平台(https://sp.****.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或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区域管理总部
2026年3月26日
|
1
|
中交蓝国产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1)号补遗书.docx
|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