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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公司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527
联系地址:蒲**蒲茂路****分局602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辐射安全许可证号 | 有效日期 | 许可范围 | 备注 |
| 1 | **市****公司 | **省**市**市蒲西宏力大道263号 | 豫环辐证〔G9906〕 | 2031-3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