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26 09: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06、****625****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县玉津镇凤石街南段敖家路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院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玉津镇互和村3、12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佳信众合****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43.8万元。租用**名创****公司闲置综合楼****医院,占地面积1000㎡,建筑面积约2500㎡,购置大型医疗设备CT、DR数字摄影系统、彩超、生化检查仪器等,以临床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兼有保健、康复疗养服务内容,设置床位共计60张。设置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骨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预防保健科、皮肤科、性传播疾病专业、小儿外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骨伤科专业、推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等科室。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缓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重点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院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提高水利用率,做好截污措施,完善收集管网。检验****设备处理后同医疗废水进入院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调节+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
(3)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实验室废液、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控要求,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完善标识、标牌和转移台账。生活垃圾、无毒无害药品包装材料定期交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4)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减振等措施,做好院内空间布局,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