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83622xx/202603-0000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年产5万吨光伏铝材组件项目(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文号: | 枞开环审〔2026〕3号 |
| 发布日期: | 2026-03-26 |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058 |
年产5万吨光伏铝材组件项目(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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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5万吨光伏铝材组件项目(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该项目一期工程位****经济开发区新楼园区,建筑面积17274㎡。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4年10****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枞开环审〔2024〕27号),在实施过程中因建设内容及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评。本次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厂房,并购置铝棒加热炉、挤压机、喷塑线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喷塑铝材2.5万吨。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
一、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管委会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空压机冷凝水、间接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直接循环系统排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6m3/d,采用“隔油调节池+二级混凝斜管沉淀+**池”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铝棒加热及时效处理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由抛丸机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工序废气经密闭间负压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预烘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及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冷型热管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热缩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7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运营期抛丸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热缩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排放限值要求;喷粉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中表5相关排放限值;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涉及表面涂装的工业中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铝棒加热、时效处理、预烘、固化)中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9特别排放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定点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占地面积约60m2),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金刚砂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占地面积约50m2),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并设立标志牌。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申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分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02MA8N2GG418)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