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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1-****136 0931-****057 邮 编:730030
通讯地址:甘****广场南路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留改扩建场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拟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总掺烧量不大于2.07万ta,总处理规模保持500td不变。项目在优先保证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入炉焚烧处理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纸品、废木制品、废包装材料等)掺烧量不超过1.4万ta(占焚烧处理量比例约8.4%),市政污泥掺烧量不超过0.67万ta(占焚烧处理量比例约4%)为最大入炉焚烧处理量,本次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最大处理规模进行评价。
受理单位:****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