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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托****承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现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我单位在完成水土保持报告表后,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开**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李 丰/180****0003
编制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叶明瑞/151****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