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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昆人社通〔2022〕139号)第十七条之规定,对在我区建设竣工验收完毕的如下工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程总包单位 | 竣工/完工时间 |
| 1 | ****中心****园区机电、外装修、室外等施工工程 | **** | ****公司 | 2024年6月19日 |
| 2 | **大学**校区二期校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教学实验楼2号工程 | **大学 | ******公司 | 2026年2月10日 |
| 3 | 海悦豪苑一期1、2、3、5栋及地下室 | ****公司 | ****集团****公司 | 2023年12月25日 |
| 4 | ****粮库建设 | 昆****改革局 | ****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13日 |
| 5 | ******学院**校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用房 | ******学院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30日 |
现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责任单位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我局将依法对以上项目农民工工资无拖欠问题进行30日的公示,如有在该工程建设中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在公示期间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反映投诉,此公示期从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我局将按规定返还以上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投诉电话:0871-****8925;
投诉地址: **市**区惠景园B区呈****治理中心6号窗口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