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3月26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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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3月26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老年公寓改扩建一期工程

**市**县**街道嘉宁路99号

**县老年公寓****公司

**县老年公寓****公司计划实施**县老年公寓改扩建一期工程。该工程主要涉及对4、9、18、20号楼等进行改扩建,其中9号楼将****医院的康复治疗及住院楼,4、18、20号楼等将改建为老年公寓食堂及养护楼等功能用房。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医院****医院****医院院区)将新增一栋住院楼,设置住院床位99张,预计日接诊量达130人次。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区加盖密闭,地下停车场加强机械通风;****医院通风;熏蒸室异味加强熏蒸室通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清理消毒;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医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非病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

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采用实墙。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

(4)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废包装经****公司回收利用。医疗废物、污泥、废紫外灯管收集后定期委托有相应的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0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