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摊位及门面出租公开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6
为规范******交易中心运营管理,盘活国有资产**,****中心内摊位及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广泛邀请具备相应经济实力、有意向的单位及个人参与竞价。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物为******交易中心内摊位 11 个、门面 6 个,对标的物依次编号如下:摊位编号为 1-11(共 11 个);门面共计 8 个,本次公开招租其中 6 个,编号为 1-6(共 6 个)。竞价以单个标的物固定底价为基础,其中每个摊位底价均为年租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年)、每个门面底价均为年租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年),严格遵循“单个标的物报价高者中选”原则确定各编号标的物最终承租方。意向承租人需按选定的标的物编号,对号缴纳对应编号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凭对应编号保证金缴纳凭证参与该编号标的物的竞价;竞价中选者缴纳的对应编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在签订该编号标的物正式租赁合同时按相关规定转换为履约保证金;所有参与竞价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报名截止前足额缴纳选定编号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未按编号对号缴纳的,视为竞价资格无效。
一、项目位置
**县桥边村609**驾校前50米******交易中心(原高耗能厂)。
二、参与竞价资质要求
1、竞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竞价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竞价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需先选定拟参与竞价的标的物编号(可选择单个或多个编号,多个编号需分别缴纳对应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前,按选定编号足额缴纳对应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其中,单个摊位(1-11任一编号)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单个门面(1-8任一编号)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若同时参与多个编号标的物竞价,需按每个编号分别缴纳对应金额保证金(例:参与1、2两个摊位竞价,需缴纳保证金3000.00元×2=6000.00元)。该保证金用于担保意向承租人严格遵守本公告及竞价规则,若中选某一编号标的物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该编号租赁合同、违反竞价规则,该编号标的物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选编号标的物的保证金,按本公告相关条款无息退还。
竞价保证金缴纳帐号: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3435MA663WKA3T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226********020873
注:竞价保证金须按选定的标的物编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逐笔缴纳(多个编号需分别转账),转出账户名称须与报名主体名称一致(单位对应单位账户,个人对应个人账户),转账时请务必备注“****中心+标的物编号+竞价保证金”(例:****中心+摊位1+竞价保证金、****中心+门面3+竞价保证金),未按编号对号备注、未按编号逐笔缴纳的,视为对应编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缴纳无效,无该编号标的物竞价资格。
2.、履约保证金:中选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摊位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门面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若中选多个编号标的物,需按每个编号分别缴纳对应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担保租赁合同的全面履行。
3.、转换与退还:中选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等额冲抵其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选者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活动结束且中选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四、报名相关事宜
联系单位:****
联系人员:阿木
联系电话:157****1609
报名地点:**县**新区安置房商业楼1号楼3层
报名日期:2026年3月26日8:30至4月1日17:30 (**时间)
报名所需资料:
1.竞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竞价个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无需盖章),留存归档。
五、竞价中选结果确定原则
本次竞价严格遵循“价高者中选”原则,在符合竞价资质、遵守竞价规则的前提下,针对每个编号标的物,最终报价最高且无人继续加价的竞价人,确定为该编号标的物的中选方,对应编号标的物竞价结束后当场宣布中选结果。
六、竞价地点及时间
1.竞价地点:****中心开标室。标书代写
2.竞价时间:2026年4月2日9:00(**时间)
注:竞价人须在竞价开始前30分钟到达竞价地点,按选定的标的物编号完成资格复核并签到,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应编号标的物竞价资格。
七、竞价方式:
1.竞价开始前确认竞价人资格,以单位名义竞价人持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与竞价,个人竞价持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参与竞价,参与竞价证件需与报名留存资料一致。
2.报名提示: 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向联系人员索取本次招租的《租赁合同(草案)》文本并进行咨询。承租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租赁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同意在中选后按该文本签订正式合同。出租人对合同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3.若任一标的物(摊位或门面)的有效竞价人不足二人,主持人有权宣布该标的物本次竞价中止。出租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重新组织竞价或采取其他合规方式处置,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摊位竞价以年租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年)为基础,门面竞价以年租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年)为基础,加价幅度为500元整数倍。
5.竞价采用举手报价方式进行,直至报价最高无人加价为止。现场宣布中选者。
6.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凡中选后反悔者保证金将被没收。
7.参加竞价人员应自觉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遵守现场纪律,扰乱秩序者将被驱逐出竞价现场。
8..竞价过程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竞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八、合同签订
1.中选人应当在中选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所需资料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将该标的物重新招租或另行处置。竞价人一旦竞价,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无保留认可。
2.本次出租的摊位/门面租赁期限为2年,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8年2月12日止。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 承租人租赁门面开展经营活动,严禁从事屠宰、活体牲畜交易、畜禽圈舍养殖及相关污物堆放等影响周边餐饮经营或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若承租人违反本款约定,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该门面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且承租人需承担由此给出租人或周边商户造成的全部损失。承租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款约束。
九、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各编号标的物(1-11摊位、1-8门面),竞价人报名前可自行前往各编号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勘察,了解对应编号标的物实际情况,报名并缴纳对应编号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知晓该编号标的物现状,后续不得就该编号标的物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2.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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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