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4-15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3-26~2026-04-14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资发〔2021〕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公司)对“**市****公司所属兴屯小区一区、二区2026年剩余资产第四次租赁权公开网络拍卖公告”(以下简称标的)于2026年4月15日10时至2026年4月16日10时(延时除外,**时间,下同),在中拍平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权拍卖标的共31宗资产,其中住宅16套、商铺15间,资产总面积为3416.11㎡。标的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资产位置 |
用途 |
建筑面积(㎡) |
所在层数 |
单价 |
起拍价 |
竞价保证金 |
1 |
兴屯小区一区14幢58、59、60 |
商铺 |
117.58 |
1/6 |
53.00 |
74781.00 |
6000.00 |
2 |
兴屯小区一区32幢142号 |
商铺 |
64.33 |
1/6 |
25.00 |
19299.00 |
2000.00 |
3 |
兴屯小区一区32幢136号 |
商铺 |
64.33 |
1/6 |
25.00 |
19299.00 |
2000.00 |
4 |
兴屯小区一区32幢137、138号 |
商铺 |
91.29 |
1/6 |
25.00 |
27387.00 |
3000.00 |
5 |
兴屯小区一区29幢154号 |
商铺 |
64.33 |
1/6 |
25.00 |
19299.00 |
2000.00 |
6 |
兴屯小区二区6幢5-6号 |
商铺 |
69.20 |
1/6 |
30.00 |
24912.00 |
2000.00 |
7 |
兴屯小区二区6幢23、24号 |
商铺 |
93.50 |
1/6 |
30.00 |
33660.00 |
3000.00 |
8 |
兴屯小区二区5幢29、30号 |
商铺 |
69.50 |
1/6 |
35.00 |
29190.00 |
2500.00 |
9 |
兴屯小区二区5幢31、32号 |
商铺 |
69.50 |
1/6 |
35.00 |
29190.00 |
2500.00 |
10 |
兴屯小区二区5幢35、36号 |
商铺 |
93.91 |
1/6 |
35.00 |
39442.00 |
3500.00 |
11 |
兴屯小区二区5幢37、38号 |
商铺 |
69.50 |
1/6 |
35.00 |
29190.00 |
2500.00 |
12 |
兴屯小区二区5幢45、46号 |
商铺 |
69.50 |
1/6 |
35.00 |
29190.00 |
2500.00 |
13 |
兴屯小区二区3幢66、67号 |
商铺 |
82.10 |
1/6 |
45.00 |
44334.00 |
4000.00 |
14 |
兴屯小区二区3幢68、69号 |
商铺 |
82.10 |
1/6 |
45.00 |
44334.00 |
4000.00 |
15 |
兴屯小区二区39幢112、113号 |
商铺 |
107.46 |
1/6 |
20.00 |
25790.00 |
2500.00 |
16 |
兴屯小区小区4-2-601 |
住宅 |
139.38 |
4/6 |
5.0 |
8363.00 |
1000.00 |
17 |
兴屯小区小区2-2-402 |
住宅 |
120.56 |
4/6 |
8.10 |
11718.00 |
1000.00 |
18 |
兴屯小区小区2-2-302 |
住宅 |
120.56 |
4/6 |
8.10 |
11718.00 |
1000.00 |
19 |
兴屯小区小区2-2-501 |
住宅 |
120.56 |
5/6 |
8.10 |
11718.00 |
1000.00 |
20 |
兴屯小区小区2-2-502 |
住宅 |
120.56 |
5/6 |
8.10 |
11718.00 |
1000.00 |
21 |
兴屯小区小区2-2-601 |
住宅 |
120.56 |
6/6 |
7.40 |
10706.00 |
1000.00 |
22 |
兴屯小区小区2-2-602 |
住宅 |
120.56 |
6/6 |
7.40 |
10706.00 |
1000.00 |
23 |
兴屯小区小区33-1-601 |
住宅 |
159.27 |
6/6 |
5.00 |
9556.00 |
1000.00 |
24 |
兴屯小区小区33-2-601 |
住宅 |
159.27 |
6/6 |
5.00 |
9556.00 |
1000.00 |
25 |
兴屯小区小区33-2-602 |
住宅 |
159.27 |
6/6 |
5.00 |
9556.00 |
1000.00 |
26 |
兴屯小区小区33-3-601 |
住宅 |
159.27 |
6/6 |
5.00 |
9556.00 |
1000.00 |
27 |
兴屯小区小区33-3-602 |
住宅 |
159.27 |
6/6 |
5.00 |
9556.00 |
1000.00 |
28 |
兴屯小区二区12-1-601 |
住宅 |
157.57 |
6/6 |
5.00 |
9454.00 |
1000.00 |
29 |
兴屯小区二区14-2-602 |
住宅 |
130.44 |
6/6 |
5.00 |
7826.00 |
1000.00 |
30 |
兴屯小区二区15-1-601 |
住宅 |
130.44 |
6/6 |
5.00 |
7826.00 |
1000.00 |
31 |
兴屯小区二区18-1-601 |
住宅 |
130.44 |
6/6 |
5.00 |
7826.00 |
1000.00 |
加价幅度(元/次) |
50元/次 |
||||||
| 特别说明: 1. 以上数据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所有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后期等阶段)进行拍卖、移交,委托方、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作出决定,即表明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2. 以上数据若与实际数据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3. 房屋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转借和转让。 |
|||||||
二、网络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网络拍卖时间:2026年4月15日10时至2026年4月16日10时(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㈡ 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n/index.****.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踏勘,预约电话:柴先生/159****6101(工作时间);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委托方指定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意向人需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在中拍平台上按照指引及操作要求实名注册报名。
五、报名资格及要求
㈠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㈡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㈢ 自然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摁手印)。
㈣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园区规划、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㈤ 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交委托方办理租赁手续。
㈥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㈦ 若因标的征占,买受人需按《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条款无条件退让,委托方按照实际使用月份核算退还合同内未使用租金,不涉及任何二次补偿。
㈧ 标的如果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或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价位上享有价格优先的权利。
㈨ 意向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经本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拍卖竞价。
㈩ 意向人****银行转账至下列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公司联系进行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开通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2502 1231 0900 0015 391
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
注:在转账时,备注竞买标的名称。
申请人在提交报名资料时需****银行转账手续费200元,收费后不退(不提供发票),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不得参与此次网络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六、注意事项
㈠ 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电费、水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㈡ 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不到现场踏勘参加竞价的,视为已经踏勘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负责;认真审阅此次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进行了解,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与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且是对所有文件及资料的认可,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0.85%向本公司缴纳佣金,佣金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全额冲抵,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缴;****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㈣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处理。
㈤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式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㈥ 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本公司冲抵佣金后剩余竞买保证金,待买受人在5日内全额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接委托方通知原路无息退回;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七、《房屋租赁合同》事项
㈠ 租金一年一付,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上浮2%,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及合同总价款的8%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缴清,租期不满一年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㈡ 买受人缴清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委托方开具收款凭证;待合同终止后,经委托方确认没有违反合同行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上述款项缴清后,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八、租赁事项
㈠ 租赁用途
1.本次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仅限于居住、经营百货、办公、医疗门诊、办学教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不得用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加工及储存;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因买受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2.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
3.租赁资产仅供买受人本人使用,不允许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一经查处确认买受人存在转租行为的,一是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二是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其转租所得,同时还需按合同总租金5%的额度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三是买受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是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
㈡ 租赁期限
1.按照《**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此次**市****公司所属兴屯小区一区、二区2026年剩余资产四次租赁权租赁期限为5年(以承租人意愿为准,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含),不得超过5年(含))可续租一次,续租年限与原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
2.租赁期限不满一年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仅退还截止搬离日的剩余租金。
㈢ 租金收缴方法
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收取,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上浮2%,买受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须全款缴清,并按照租赁期限总金额的8%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㈣ 资产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买受人不得在承租房建盖临时性和永久性建筑,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结构,不得私自砍伐地上附着物;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乱堆乱放物品,维护好卫生;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护、修缮、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资产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的,买受人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保留和拆除,且保留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和处理。
㈤ 资产征迁事项
租赁房屋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㈥ 租赁退出事项
1.如买受人需提前退租,则需要在当年租期到期前至少提前2个月告知委托方并提交退租申请,若因未提前告知委托方导致委托方相关利益受损,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限不满一年提前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仅退还截止搬离日的剩余租金(不含利息)。
2.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租赁物拆迁、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59****6101
****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