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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6年物业管理费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一、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公司;2、必须有一定年限的物业管理经验,且为检察院提供过三年以上服务;3、须提供以往服务质量的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4、须提供详细且针对性强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括安保、保洁、食堂、设备维护等方面。
二、1、潜在供应商拟派人员,须全天在岗;2、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门卫2人、司机1人、保洁2人、主厨1人、帮厨1人、内勤2人、保安1人);3、以上所有人员工资及保****公司承担。
三、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承担物业服务范畴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设备维护费、清洁用品采购费等,检察院无需另行支付额外费用。若服务期内,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质量、效率等方面存在不满,经双方协商确认或按既定评估标准判定,物业公司需按比例返还相应费用,保障采购人权益。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全面负责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涵盖日常运营、设施维修、安保开支等各项费用,检察院不承担任何额外支出。若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对服务内容、响应速度等方面不满意,物业公司需根据合同约定核算并返还部分费用,直至采购人满意或服务达标。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检察院提供物业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薪酬、物料采购、设备租赁等,检察院仅按合同约定支付中标费用。若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对物业服务存在合理不满,物业公司应根据合同条款,退还一定比例的已支付费用,以弥补服务缺陷。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省**市**县**镇建设街东段****
报名开始时间:2026-03-26 13:09
报名结束时间:2026-03-31 00:0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于佩含
联系电话: 199****0453
联系座机: 046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