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海丰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广东-汕尾-海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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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发布机构: ******局 成文日期: 2026-01-12
名称: ****征收土地公告(**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26
主题词:
****征收土地公告(**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2026-03-26

海府公〔2026〕7号

《****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25〕90****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县****经济**社、****联合社、黄羌****经济**社、****经济**社、****联合社、****社区******社、平****经济**社和****经济**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征收**县****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5012公顷、****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579公顷、黄羌****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098公顷、****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174公顷、****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084公顷、****社区******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306公顷、平****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93公顷、****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800公顷,共1.1246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26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1)〔2025〕9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征地批文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1.附件1.**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pdf

2.附件2.****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3.附件3.补偿安置公告(**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pdf

4.附件4.关于**县 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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