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镇拟对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石公示标识碑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石公示标识碑。
二、项目地点
****村委长二屯、长滩屯;六段村委双永屯;**村委**屯;六拉村委凭照屯;金田村委美村屯;荣兴社区田村屯;**村委十八屯;长二村委寨堡屯;**村委十二步屯;六拉村委凭照屯;金田村委六仁屯;**村委林香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
计划采购**石公示标识碑14块,规格要求为0.6米*0.5米*0.05米,含运费、税费、安装费。
四、质量要求
满足项目相关的验收标准,项目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36个月。
五、预算报价
报价费用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六、报名须知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具备安装**石公示标识碑相关资质的企业。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www.****.cn)。
八、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5日—4月5日(每天8:00—12:00,15:00—18:00,国家调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
报名结束后,由****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技术服务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采购单位。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金秀镇**路70号。
联系人:莫若夫,电话:0772-****212。
监督管理部门:金****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人:杜朱凤,电话:077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