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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置业路、德达路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中****镇,主要对置业路、德达路及**街3条市政道路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600-D1000雨水管道2054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48座、雨水收集井146座,****泵站1座,配置防洪应急吸污车2辆。同步实施路面恢复工程,恢复车行道面积6.1万平方米,改造人行道2.49万平方米并铺设透水砖。项目总占地面积8.4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施工期间采取了彩钢板拦挡、洒水抑尘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期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