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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位置 |
建筑规模 |
许可类型 |
| 1 |
**雅****公司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312国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用地面积15940.19平方米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
|
| 2 |
**雅****公司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312国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 |
总建筑面积 8095.82 平方米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电话:0992-****328。
******局
**—****开发区分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