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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城乡环境整治设备购置项目):
废标理由:终止评审
合同包1(城乡环境整治设备购置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刘波(采购人代表)、杜长虹、孙梦娜
| 参照执国家计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件的规定,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的2%执以上件计取,不陆仟元 按陆仟元记取。 | |||
| 1 | 城乡环境整治设备购置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名称:****
地址:**省双****社区
联系方式:157****5717
名称:****
地址:**省**市******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189****8885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9****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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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