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6-53059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4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市2026年药监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投〔2026〕6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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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恳请批复**市2026年药监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钦市检测报〔20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我市药品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短板,提升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原则同意建设**市2026年药监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2026年药监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
五、建设地点:********实验室。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项目拟更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35台(套),其中,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2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1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3(串联)1台、生物显微镜(数显)1台、光学显微镜(带成像系统)1台、照相显微镜-1仪器1台、电子天平-1仪器1台、旋转蒸发仪1台、电导率测定仪1台、低温冰箱2台、电子天平-2仪器2台、微量天平1台、干燥箱2台、恒温培养箱1台、马弗炉2台、真空干燥箱2台、智能循环水浴1台、电子天平-4仪器2台、火焰光度计1台、恒温水浴摇床1台、精密恒温水浴1台、氮吹仪1台、超纯水机1台、除湿机5台
淘汰同品目设备35台(套),分别是液相色谱仪2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生物显微镜2台、显微镜1台、电子天平4台、旋转蒸发仪1台、电导率仪1台、白雪冷柜2台、电热恒温干燥箱1台、恒温培养箱1台、箱式电阻炉1台、电热恒温真空干燥箱1台、电热干燥箱1台、管式电阻炉1台、低温恒温水槽(立式)1台、电子精密天平2台、数显式鼓风干燥箱1台、光度计1台、恒温振荡器1台、水浴锅1台、水浴圆形氮吹仪1台、经济型超纯水机1台和除湿机5台。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521.8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504.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8万元,预备费5.1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由财政部门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资金来源为通过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除国债资金支持部分外,涉及我市更新设备资金将由市财政根据项目最终批复金额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11个月。
八、项目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九、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估算年综合能耗消费量为8.85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31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完备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建设。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附件:1.项目设备更新购置明细表
2.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