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品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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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食品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比质比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为****职工食堂食品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下称“采购人”),采购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职工食堂食品及用品配送采购进行询价。

2.概况、服务内容

2.1 概况:为保证****职工食堂食品及用品正常安全供应,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现将职工食堂食品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外包。具体采购的食品和用品品类及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费用按当月定价单价结算。

本次职工食堂采购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编号为:****,二标段编号为:BGLBXT-ZHB-CG-2026-0001-02。

一标段为:****职工食堂的食品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标段为:****职工食堂的食品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

一标段配送地点为:****市**区宾港路31号宾港作业区食堂;

二标段配送地点为:****市**县**镇港区路1号猛山作业区食堂。

2.3 服务内容:本采购项目为****职工食堂食品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将食堂需要的食品及物资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入围供应商应负责物资的供应、包装、运输、交货以及途中食品及用品质量、安全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4服务期:本次采购2名中标单位作为定点供应商(其中1名为一标段的中标单位,另1名为二标段的中标单位),服务期限均为2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 报价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

3.1.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

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或签订不少于2项以上同类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3.1.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3.3.1.2被“信用中国”网(www.****.cn ****政府采购网(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证明并加盖公章;(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1.3被责令停业的;

3.3.1.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1.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3.2报价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天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标书代写

3.3.3报价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起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3.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符合其他有关方面的规定。

4.进度要求: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安排相关人员入场开展食堂等相关工作。

5.报价报名:

报价人于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下同),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市**区宾港路31号宾港作业区领取比质比价文件,领取前须经采购人核实个人身份信息。如电话报名的,采购人收到报名人的身份证电子版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报名人,联系方式:181****4563。

6.报价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7.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报价人承担。

8.报价文件的递交

8.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2:00止,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市**区体强路12****中心B座12楼1202室。收件地址:**市**区体强路12****中心B座12楼1202室 韦工 182****1012。标书代写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9.开标:采购人不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10.比质比价流程

10.1 编制比质比价文件;

10.2 发布比质比价公告;

10.3 接收报价文件;

10.4 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报价文件;

10.5 ****小组评价报价文件;

10.6 完成询价报告;

10.7 确定承担本项目的报价人;

10.8与承担本项目的报价人签定合同。

11.本次比质比价设置最高限价,项目所采购的各类食品及用品的最高限价均为市场同期单价的98%,即下浮系数不低于2%(下浮系数须为正数)。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在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com/default/foreground/index.do)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区宾港路31号宾港****综合部

邮编:546100

电话:0772-****152,181****4563

邮箱:****@163.com

联系人:覃丽瑶

14.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名称:******公司法律部

监督电话:0771-****966

地址:****市**区体强路12****中心B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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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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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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