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幸福路改造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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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幸福路改造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幸福路改造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路改造提升工程(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幸福路改造提升工程(EPC)

2.项目编号:****

3.招标控制价: 620万元(其中施工费 615 万元,设计费 5 万元)。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项目路线总长约8.3公里(不含K0+833~K1+770现状利用段长度),宽5米,按照四级旅游路标准进行施工,主要施工内容是对原路面进行提升改造,损毁严重路段进行挖补,部分穿村路段加宽至6米,适当位置设置错车平台,全路面铺设沥青。

6.工程地点:伏山镇境内,含1号路、2号路全线。其中1号**起**庄村(X036平**),向南经云山店村、纪刘庄村,止于济微高速连接线;2号路西起黄冯村西(济微高速连接线平**),向东经黄冯村、跨洸府河,止于月牙河**。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

3.3.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7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电子标服务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7日09点00分(**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伏山镇驻地

联系人:孔科长

电 话:053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文庙街道盛和家园商务楼北区21-2号楼21层2102室

联系方式:0538-****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主任

电 话:0538-****519

九.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方式:0538-****519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运输局 联系方式:053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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