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公司CG-总部喜力-**工厂-糖化设备采购
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BGGG202****50005号
本公司于2026年03月10日发布的华润雪花啤酒****公司CG-总部喜力-**工厂-糖化设备采购的ZBGG202****00018号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原公告售标截止时间由2026年03月16日变更为2026年03月31日。原公告开标时间由2026年03月31日 09时30分变更为2026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原公告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由2026年03月21日 09时30分变更为2026年04月06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原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变更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维修、改造)》GC2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单批次能力≥80KL酿造糖化系统锅槽设备(至少包含三锅两槽)供货并安装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盖章页、工程内容页等扫描件。 (三)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三家或以下(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业绩提供单位; 2.在取得中标资格后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只向牵头人支付合同价款,牵头人在收到招标人付款后与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结算;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的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内容需明确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一方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并明确各方工作范围及签订合同。 (四)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五)专利要求:如采用专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六)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行政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签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