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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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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土征收公告[2026]第5号
**县2025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政府
批准时间:2026年3月16日
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6〕283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县2025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纳入成片开发建设方案。该批次用地共1个地块,地块面积30.0977公顷,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县杨家厂镇福利村和赵家村1个镇2个村,征收总面积为30.0977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0.0977公顷,其中:农用地28.8052公顷(耕地26.411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2925公顷。
拟将农用地28.8052公顷(耕地26.41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征收,同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2925公顷(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审批图)。
四、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县杨家厂镇福利村和赵家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政府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