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数据****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6-03-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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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新区数据****办公室****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工厂Ib期项目 | ****新区华康路97号 | ****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1646号)选址于****新区华康路97号,在现有厂房基础上新增一条2000L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和配套设备,用于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原液的生产,并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实验室。建成后,可年产注射用人源化单克隆抗体36吨(168万剂)。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 | (一)项目利用****现有厂区(A地块)进行建设,并依托**百家汇****公司(C地块)扩建后的污水站及危险化学品库等,两****集团公司,本项目相关环保管理责任由****履行。 (二)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工艺废水、消毒灭菌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仪器清洗废水、洁净区洗衣及洗手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生****处理站预处理,与纯水/注射水制备浓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称量配液间废气、QC实验室废气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BTF生物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耗材、废层析填料、含磷废液、废过滤器材、不合格品、实验室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废生物填料、废水处理废MBR膜、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