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布莱特威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智能健身器材项目

审批
山东-德州-宁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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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422MA3BXWT984段铁民
张金娟**省**市**县
**省**市**县香江大街与胡苏路交叉口东10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万台智能健身器材项目****
2021版本:040-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C2443-C2443-健身器材制造
****市**县 香江大街与胡苏路交叉口东100米**
经度:116.83205 纬度: 37.62685******服务局
2024-03-08
宁审批环报告表〔2024〕11号****1422MA3BXWT984001W
2025-09-304000
40****
****1422MA3BXWT984****
****1422MA3BXWT984******公司
****0303MA3EKLU1072025-05-02
2025-10-202025-11-17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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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万台智能健身器材年产2万台智能健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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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产品生产工艺包括:焊接、抛丸、脱脂、水洗、磷化、水洗、喷淋、烘干、喷塑、固化、组装、包装等产品生产工艺包括:焊接、抛丸、脱脂、水洗、磷化、水洗、喷淋、烘干、喷塑、固化、组装、包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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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套污水处理设施、2套水喷淋装置、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套“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化粪池、隔音降噪设施等1套污水处理设施、2套水喷淋装置、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套“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化粪池、隔音降噪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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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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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7223 0 0 0 7223 7223
0 0.056 0 0 0 0.056 0.056
0 0.0012 0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264 0 0 0 0.264 0.264 /
0 0.2313 0 0 0 0.231 0.231 /
0 0.0047 0 0 0 0.005 0.00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同环评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5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5.2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L;生产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77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7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23.6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96mg/L,全盐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36×10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排放浓度为0.05L。废水各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烟)尘,通过2套“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4);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2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放;塑粉加热固化工序(天然气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脱脂、磷化工序配套的燃气热水锅炉,燃烧废气主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切割工序未建设,无切割废气产生;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烟)尘,通过2套“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4);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2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放;塑粉加热固化工序(天然气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脱脂、磷化工序配套的燃气热水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后,厂界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颗粒物监控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40mg/m3、0.398mg/m3,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DA007喷塑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1×10-2kg/h;DA001喷塑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7×10-2kg/h;DA002焊接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9×10-2;DA003抛丸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8×10-2kg/h;DA004焊接工序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4×10-2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DA005金属件烘干、塑粉固化工序配套的天然气燃烧机排气筒出口VOCS排放浓度为1.49mg/m3,排放速率为6.97×10-3kg/h。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DA005金属件烘干、塑粉固化工序配套的天然气燃烧机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m3、20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7.1×10-3kg/h,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DA006脱脂、磷化工序配套燃气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4mg/m3、19mg/m3、/,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企业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同环评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57.5dB(A),夜间不生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金属边角料/屑、焊渣、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槽渣、废脱脂液、废磷化液、废包装桶、废油、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由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厂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项目金属边角料/屑、焊渣、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槽渣、废包装桶、废油、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磷化液、废脱脂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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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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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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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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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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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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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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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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