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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消防维护保养及消防建筑年检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购买消防维护保养及消防建筑年检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主要内容
(一)消防检测,维保服务项目及区域:
******局整体范围内消防检测,维保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标准
(1)甲方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系统)范围: ① ② ③ ④ ⑦ ⑧ ⑨ ⑩ 消防设施(系统)。
即:①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②消防给水系统;③室内外消火栓系统;④自动喷淋灭火系统;⑤水喷雾灭火系统; ⑥气体灭火系统;⑦防排烟系统;⑧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系统;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⑩建筑灭火器;⑾泡沫灭火系统;⑿其它。
(2)甲方拟委托乙方开展年度检测的消防设施(系统)范围: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⑾ ⑿ ⒀ 消防设施(系统)。
即:①建筑防火;②.消防给水;③.消火栓系统;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⑤.水喷雾灭火系统;⑥.气体灭火系统;⑦.泡沫灭火系统;⑧.灭火器的设置;⑨.消防电源;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⑿.防排烟系统;⒀.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出具依据消防安全检测有关规定的正式《检测评价报告》。
(4)检测标准按国家技术标准执行。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检测2万元/年,维保2万元/年。
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共12个月。
五、承接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公司需作出说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七、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管理制度、经营状况、服务承诺等相关材料;
4.承接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密封后(一式二份),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我局402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71-****6710;地址:石林县石林大道259号。
(二)评审
******局将所有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
(三)聘任
经评审选定的供应商,我局将与其正式签署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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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