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天禹水利****公司(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设计院(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县城,主要**一座标准11人制足球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天然草皮铺设、给排水系统安装、照明设施配置及围网建设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施工期间采取了临时拦挡、洒水抑尘、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期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