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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2022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及危桥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镇和色力布亚镇,主要对5条农村公路进行修复养护,全长18.77公里,并改造危桥13座,配套相关生命安全防护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修复、桥涵改造及附属设施安装,共开挖土石方0.54万立方米,填方1.18万立方米,外借方0.89万立方米,弃方0.25万立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9.0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8.86公顷,临时占地0.22公顷。施工期间采取了土地平整、洒水抑尘、彩条旗限界、防尘网苫盖及泥浆沉淀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施工期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