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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华电**七甲3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项目220kV并网工程线路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达康****公司(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宸润安全****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于**市七甲镇郭家沟村西侧**七甲220kV升压站,止于**区小门家镇**村西侧220kV****电站,途经**市七甲镇、兰高镇、石良镇及**区小门家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长24.20公里的送出线路,其中架空线路23.20公里,单回电缆线路1.0公里;**角钢塔板式台阶基础铁塔67基。项目总占地面积10.39公顷,均为临时占地。施工期间共动用土石方4.05万立方米,挖填平衡。项目实施了表土剥离回填、截排水工程、土地整治、挡墙护坡、撒播植草及临时覆盖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