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一河两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EPC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经开区“一河两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EPC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经开区“一河两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EPC跟踪审计的潜在投标人应****交易中心****中心国企采购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6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经开区“一河两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EPC跟踪审计
3、最高限价:扬开管发〔2021〕6号文件标准*8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招标需求:经开区“一河两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EPC跟踪审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3、方式:自行获取。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qq.com,****公司全称+项目简称,经办人:朱工,电话:159****8532),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上述材料,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7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4月16日9点00分(**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6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二楼开标室(**市润扬北路19号)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技术标(暗标,服务方案)、资格审查标、商务标(除服务方案、资格审查标外的其他内容)须分别制作、分别密封递交。技术标、资格审查标、商务标纸质版各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版PDF扫描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递交)。未按要求制作、递交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名称:****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151****9307
名称:****
地址:**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方式:0514-****6778、159****8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朱工
2026年3月26日
3.26招标文件(定)经开区“一河两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EPC跟踪审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