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14-2-11、2013-4-2、2021-7-2、2021-7-3****酒店西北侧)位于**省**市**区金海六路和银河六路交叉口东,喆啡酒店西北侧和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8.08307°,北纬:37.69374°,该地块由2宗地块组成,规划占地面积1495.79m2(合2.24亩),因两地块规划用途一致,故合并调查。调查地块原为富国街道东沙村水浇地、其他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块已收储,暂未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07居住用地中的0701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2026年1月,******局委托**量石****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于2026年1月开展**市**区2014-2-11、2013-4-2、2021-7-2、2021-7-3****酒店西北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通****加油站等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三废”产生情况,结合区域常年主导风向和地下水流向,确定企业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地面径流、垂直入渗等途径污染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分析和评估,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土壤快筛检测)、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