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乡村频道有线落地网络覆盖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6日 11:37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513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51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5133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乡村频道有线落地网络覆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乡村频道有线落地网络覆盖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2,5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总局广发〔2012〕111号文第二条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通过未获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的任何机构传送其广播电视信号”;第四条规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经过整合,现已进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新阶段,川广发〔2011〕31号文第六条规定:授权**省有线广播****公司统一经营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因此**省有线广播****公司是全省唯一一家经****总局批准,允许从******中心机房向各州、市、县前端,以及从**省各州、市、县有线广播电视网前端向用户传送中央、省、本地市、各省区市各套合法广播电视节目的单位。 **省有线广播****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更名为****,且其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综上,能够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
地址: **市天府新区华阳镇华阳大道二段1栋3单元一层19/20号
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2日
无
联系人: 杨蓓
联系地址: **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
联系电话: 136****5133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孙老师、肖老师
联系地址: **省**市**区南新街37号
联系电话: 028-****5927、028-****2797
****
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