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津湾村幸福河湖生态水域建设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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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津湾村幸福****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津湾村幸福****示范区项目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2-411329-04-05-615458,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县津湾村幸福****示范区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2.4 建设地点:**县新甸铺镇津湾村东侧沿**区域;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状桃林等树木补种提升489亩;提升湿地蓄水区265亩;险工段清淤约为1214亩;岸线治理工程:沿津湾村侧3000米;机耕路提升2700米(主路5米宽长1000米。支路4米宽长1700米);新增灌溉水渠为3000米(宽5米,深度1.5米,一条),灌溉水渠取水方式:雨水自流灌溉;新增公厕4个(可移动式);

2.6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县津湾村幸福****示范区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招标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工作。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40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40年)。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须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涉及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承诺的相关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在**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标书代写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标书代写

3.6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定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电子标服务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银行账号提交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为最高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与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AAA级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满足条件的企业在投标时,需上传承诺书、信用评价文件及公示网址。

上述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优惠政策。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3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2026年 4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512-****8538。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

地 址:**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招标人:****

地址:**省******办事处**路24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8****73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2****6087

监督人:****旅游局

地址:**县汉城街道**路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39****7789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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