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5日拟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桐庐基地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桐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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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5日拟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基地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项目)

2026年3月25****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7158

传真:****6276

电子邮箱(可选):****@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石珠路388****中心5楼环保窗口

邮编:3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基地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项目

****开发区求是路299号

****

卫康环保****公司

********开发区求是路299号,**基地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项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原则****经济开发区求是路299号实施生产、销售、使用Ⅱ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在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屏蔽措施,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项目投入运行后必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二、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射线装置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范要求使用射线装置,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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