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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森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五州****公司 |
| 监测单位 | ****集团****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于2026年3月2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森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公司、监理单位**省****公司、****集团****公司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五州****公司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中心反映。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唐先生 135****721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