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基础软件 | 流式软件 | 永中 | 永中Office2024专业版办公软件 | 个 | 55 | 否 | 是 | 是 | 1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均支持经典界面、智能界面无缝切换2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智能界面均支持鼠标模式、触摸模式(触摸模式下各功能菜单间距增大,方便手指操作)无缝切换3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均基于所选内容差异动态显示的浮动工具栏及属性操作面板4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均内置数学、化学、物理、地理等科教素材,支持素材导入导出等管理行为5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均支持函数图像功能,自动基于函数生成对应图像6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均支持插入音、视频文件,并支持在本应用内播放,无需调用其他播放软件7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均内设置图形、图片及文本属性时,支持即时预览8 共用 文字、表格、简报均支持对文档添加数字签名;可验证数字证书的时效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并提供证书的详细信息,包含证书的版本、序列号、颁发者以及有效起始、结束日期。9 共用 表格、简报均支持插入来自扫描仪的图片10 文字 文字模块支持设置文本段落属性、对象绕排属性时进行即时预览(鼠标指到对应格式,文档中内容跟随变化)11 文字 文字模块支持通过“样式管理器”实现跨文档样式复制12 文字 文字模块支持以文件合并方式快速汇总不同用户填写、修改的信息13 文字 文字模块插入空白页时,可以选择在当前光标处、当前页之前及当前页之后插入14 文字 文字模块打印、打印预览支持设定是否打印批注、修订信息,支持信封设置及信封打印15 文字 文字模块支持将多条格式相同内容不同的记录一次性显示或打印,支持合并打印到信封功能。16 文字 文字模块设置页眉页脚区域时,支持设置显示/隐藏正文区域内容17 文字 文字模块查找替换功能支持同时将多个内容替换为多个其他内容或同时将多个内容换为一个其他内容的批量替换功能18 文字 文字模块中支持表格导出功能,可将文档内当前或所有表格导出为工作表19 文字 文字模块中支持超链接定位功能,能以上一条、下一条方式定位文档内超链接20 文字、表格 文字、表格模块支持粘贴为超链接功能:直接将文字以及单元格区域粘贴到指定位置,并创建超链接21 文字、表格 文字、表格模块支持自定义颜色的护眼模式22 文字、简报 文字、简报模块插入表格操作时,均支持即时预览(鼠标选择表格时,文档中实时预览插入表格)23 表格 表格模块支持对文本框内文本添加项目符号或编号24 表格 表格模块支持条件格式的即时预览(鼠标指到条件格式时,文档中实时预览格式变化)25 表格 表格模块中单元格合并拆分功能支持跨越合并、合并相同单元格、拆分并填充内容方式26 表格 表格模块支持通过“等距插入行”功能实现隔N行插入X行、支持“分类插入行”功能27 表格 表格模块支持通过"监视窗口"监控单元格数值变化(非宏编辑器中的监视窗口)28 表格 表格模块中,在单元格中设置下拉列表时,支持设置选择多个选项,并按照此设置在单元格中实现多项29 表格 表格模块选中数据后,显示“快速分析”选项,可按照选择对应分析项进行所选数据的分析展示品牌商商品报价供应商需上传针对本项目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